土地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是农业、经济、以及国民发展的首要保证,土地的使用及保护,因此受到极大的重视。但在实际生活中,总有些人因一时利益的得失,做出破坏土地的行为,对土地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什么是土地违法行为?哪些行为属于土地违法?构成土地违法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一、什么是土地违法行为?
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二、土地违法行为都有哪些?
1、违法转让土地类
未经批准,违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违法转让土地的行为。
2、违法占地类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为;
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行为;
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行为;
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
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从事其他活动来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行为;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还未恢复种植条件的行为;
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为。
3、违法批地类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
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
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行为;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行为;
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行为;
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或者办理供地手续的行为;
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来占地建设的行为。
4、其他类型
闲置土地的行为;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为;
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
三、当构成土地违法时,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4、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转让、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5、责令缴纳复垦费、限期改正或者治理;
6、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等。
以上就是惠农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土地违法的相关介绍,当然,如果你身边有以上土地违法行为的情况时,可以及时到相关的部门检举,朋友们一定要关注到土地违法信息,防止触犯,也不要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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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