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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全面实施

      近日,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省(区、市)陆续确定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在系统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以“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为主线,更好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具体有以下特点:
一、助力脱贫攻坚,进一步巩固电商扶贫成效。
      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优先支持“三区三州”和未摘帽贫困县,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适度倾斜,支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畜牧产品销售渠道,克服疫情影响,助力增收脱贫。同时组织2018年、2019年的国务院农村电商督查激励市县,与未摘帽贫困县建立对接帮扶机制,在商品互通、市场共享、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精准帮扶。
二、
加强分类施策,进一步提升政策的适宜性。
      在资金支持方式上,鼓励地方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在支持内容上,继续实施“鼓励发展+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地方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细化建设内容和支持标准。在资金安排上,赋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进一步强化省级统筹,积极盘活闲置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农村流通领域。
三、
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工作的有效性。
      在农村物流方面,支持推动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整合,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在农产品进城方面,支持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加强品牌、认证、培训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在工业品下乡方面,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提升商品品质,满足农村居民生活消费需求。
四、
鼓励基层创新,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调要尊重乡土文化特点和农产品生产流通规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开拓创新,加快流通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同时组织地方选择工作基础好的县先行先试,探索服务乡村振兴和建设农村现代市场体系的新思路新举措,打造农村电商发展新样板。

发布时间: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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